生活日报12月4日讯(记者魏传强 通讯员 杨学良)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,在落实财政部公布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,我省又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,决定再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这样,从2009年1月1日起,我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计达到174项,占全部收费项目的36%,全省每年可直接减轻
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2亿元。此举旨在积极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,切实减轻
企业和社会负担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进一步改善民生,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。
除中央取消的收费项目外,山东新取消的74个收费项目,涉及34个征管部门,主要有五个方面:一是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涉企收费项目,共取消24项,占全部涉企类收费的38%,涉及15个征管部门。二是不合理的证照工本费,尤其是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证照工本收费,共取消29项,占全部工本费类项目的71%,涉及17个征管部门。三是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管理类收费,共取消17项,涉及14个征管部门。四是培训类收费,共取消17项,涉及14个征管部门。五是应转为经营性的收费项目。按规定,对利用部门资源,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、信息咨询的4项收费,转为经营性收费,并依法纳税。
为保障清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,省政府要求,各级要按照统一部署,认真落实已公布取消的各项收费。对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后,各部门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,财政部门要按“分级负担、规范管理”的原则,统筹安排,妥善解决。但对不履行行政职能、未发生征收额或已转为经营性收费的,均不纳入财政保障范围。